首页 > 规章制度

理事会职权

发布时间:2021-06-26 阅读量:

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。学校坚持理事会决策、校长负责、教授治学、民主管理,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,坚持依法治校,依法接受社会监督。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
一、聘任和解聘校长、副校长;

二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学校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,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;

三、明确学校办学方向、办学思想及办学特色;

四、审定学校发展规划;

五、审定学校经费预算和决算;

六、审定学校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和管理制度;

七、研究决定对学校有突出贡献工作人员的奖励;

八、考核校长和校行政领导班子的工作,审定工作总结;

九、审议通过学校重大投资和建设事项;

十、修改理事会章程;

十一、其它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。